水泥行业千亿利润演绎了什么!
所属分类: 经营动态
2012-02-02
《中国水泥网》刊登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一组数据如下:2011年1-12月全国水泥产量206317万吨,同比增长16.1%,增速同比加快0.6个百分点;水泥价格呈上涨态势,12月份重点建材企业水泥平均出厂价为407.5元/吨,比上月上涨5.4%,同比上涨11.3%;12月末,重点建材企业水泥库存1042万吨,同比上升 20.3%;前11个月,水泥行业利润933亿元,增长92.6%,提高58个百分点。如加上12月的利润,2011年水泥行业将超千亿利润似无疑议了。利润过了“千”数量级,增长达九成,吨利润达到了50元,很是鼓舞人心。
利润的增加在一般情况下不外乎有以下些因素造成。或是市场需求增加,水泥企业销量增加;或是销售价格上涨幅度大于物价上涨导致成本上升的幅度;或是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,致使相对成本下降。
从发改委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:
1、水泥价格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.3%。在扣除了物价上涨后,价格上升致使利润增加的绝对值应在6%左右。也就是说摊到每吨水泥上约24元。
2、前11个月水泥行业利润增长92.6%,提高58个百分点。利润绝对值同比增加了449亿元。利润增加绝对值摊到每吨水泥上也是接近24元。
3、水泥库存同比上升 20.3%,同比增加的量约176万吨,同比库存水泥价值增加了约7个亿。
由此看来,2011年水泥行业利润的大辐提升,价格起了主导作用。
水泥价格属市场调节价,即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,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。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。
如果水泥企业在生产、销售水泥时,发生的相关单位成本费用降低了,从而增加了企业的利润,这是硬道理,是真正的企业竞争力,这一块利润是实打实的。如果是产品在市场中处于供不应求时,价格直往上窜,利润自然也要翻跟头,2003年就是最好的实例。这样丰厚的利润有着除企业判断经济发展趋势正确外,很大程度上还有运气因素,即所谓生产线建成就赶上了好时机。
现在业内对行业状况判断是产能过剩,过剩意味着产供过于求。按常理,水泥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应是下跌趋势。现在不降反升,从业外看有点不可理解。当然,水泥企业在过去一年中,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,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在利润增加中也会有一份贡献,但不会是主力。
市场调节价强调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,但不能偏废的是应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,两个条件缺一不可。国家既有充分保护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的权利的规定,同时也有保证这一价格形成的合法性规定。国家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排除、限制竞争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协议、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协议。
水泥产品是“短腿”产品,企业销售范围的地域性特点较明显。即便如此,也不能排除或限制竞争。这是“红线”,踩不得。如果在有些地域内存在某些不太规范的市场行为的话,那么,在新的一年中应该有所规范。
(来源:中国水泥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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